一、负责市政协与市政协委员、住我市全国政协委员、住我市省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二、配合市委有关部门办理市政协委员人选资格审查、协商安排及其他人事工作事项。
三、负责建立市政协委员履职档案,对市政协委员进行
管理考核,了解其履行职责、参加活动情况,组织开展市政协委员评先树优表彰活动。
四、负责组织住我市全国政协委员、住我市省政协委员开展活动;负责省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到我市的视察、调研等相关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五、负责住我市全国、省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委员担任市有关部门特约监督员和其它社会监督职务的推荐工作。
六、负责住我市的全国、省政协委员和常委参加全国、省政协会议及举办的培训、学习研讨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七、负责对我市基层政协的联系和有关工作指导,就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
八、负责住区县、胜利油田、石油大学和市直联系组市政协委员届内视察活动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涉及政协委员的人民群众信访工作。
十、市政协安排的其他工作。